研發處公告【產學合作績優教師遴選 公告】~教師請於109年10月21日前向系提出申請。

 


Subject: 【研發處重要公告】109年度本校產學合作績優教師遴選公告


附件一:國立屏東大學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獎勵要點1090807.pdf
附件二:附件二_國立屏東大學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申請表1090807.odt


 

產學合作績優教師遴選 公告

 

一、109年度產學合作績優教師遴選自即日起受理申請,教師請於10月21日前向系(所)、中心、學位學程申請,經學院審核後推薦名單及申請文件送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(本校民生校區五育樓3樓)彙辦。 

二、申請資格:任職本校之專(案)教師,近五年內(105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)符合以下資格者,得提出申請:

(一)近五年內具備下列其中一項條件者:

1、以本校名義承接政府機關(構)、非營利事業機構或民間企業之委辦計畫。

2、以本校名義執行政府補助產學合作計畫。

3、與公、民營機構或企業完成技術移轉。

(二)通過最近一次教師評鑑;未達評鑑年度之新進教師,可申請提前評鑑。管理學院教師須符合國際商管學院促進協會(AACSB)認證之教師資格分類(FQ)。<請系(所)、中心、學位學程檢覈>

(三)完成教師履歷之登錄與更新。<請系(所)、中心、學位學程檢覈>

(四)善盡教師專業及研究學術倫理,且未違反本校聘約。

(五)未受任何刑事、懲戒處分及本校行政處分。

三、申請方式:

(一)教師請參考評分積點一覽表(本校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獎勵要點之附件一),檢具下列文件,建議於10月21日前向系所、中心、學位學程申請:

1.申請表(本校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獎勵要點之附件二)(含pdf電子檔)

2.應附文件(含佐證資料)。

(二)系(所)、中心、學位學程彙整教師申請案後,召開系(所)、學位學程會議辦理初審,於11月10日前將下列資料送學院辦理複審。

1.申請表(含pdf電子檔)

2.應附文件

3.審核會議紀錄

(三)各學院於12月1日前檢附下列文件送研發處申請:   

  1.申請表(含pdf電子檔)。

  2.應附文件。

    3.審核會議紀錄(會議紀錄須含推薦名單)

  4.紙本文件及電子檔請送研發處-技術合作組承辦人

     信箱 cherry107@mail.nptu.edu.tw

四、研究發展處依本校「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獎勵要點」規定,比對申請人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;資料不符者,通知系所於3個工作天內補正,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;資料符合者,彙整提送學術委員會遴選(預計12月9日-16日擇日召開會議),經會議遴選後陳請校長核定,頒發獎勵證明及獎勵金新台幣兩萬元。

五、檢附「國立屏東大學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獎勵要點(含申請表)」。

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 承辦人:蔡淑娟   分機14101

 

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