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校通識學分採計申請審查表(學分採計用)(odt檔)(word檔)
屏商校區103學年度(含)前入學生重(補)修可抵認課程(如附件)
屏東學課程專區
【公告】113-1學期有修[屏東學磨課師]、[屏東學講座]之同學,請務必加入課程群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