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修習學程】辦理學程申請,申請期間:學期第11週至第13週期限內提出。
通 知
電通系同學:
1.
檢附: 修習學程課程申請書。
2.
學程申請期間:
學期第11
週至第13
週期限內提出。
注意事項:
詳見修習學程申請書。
謝謝!!
。
電通系系辦敬啟
修習學程課程申請書dt2-15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