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研發處重要公告】112年度本校產學合作績優教師遴選公告
112年度產學合作績優教師遴選 公告
一、112年度產學合作績優教師遴選自即日起受理申請,教師請於
二、申請資格:任職本校之專任(案)教師,近五年內(107年8
(一)近五年內具備下列其中一項條件者:
1、以本校名義承接政府機關(構)、
2、以本校名義執行有編列行政管理費之政府補助計劃。
3、與公、民營機構或企業完成技術移轉。
(二)近五年內依本校相關規定提列行政管理費、技術授權金、
(三)通過最近一次教師評鑑;未達評鑑年度之新進教師,
(四)完成教師履歷之登錄與更新。(請系所、中心、學位學程檢覈
(五)善盡教師專業及研究學術倫理,且未違反本校聘約。
(六)未受任何刑事、懲戒處分及本校行政處分。
三、申請方式:
(一)教師請參考評分金額計算一覽表(附件2),檢具下列文件,
1、申請表(附件3)(含pdf電子檔)。
2、應附文件(含佐證資料、結案申請表等)。
(二)系(所)、中心、學位學程彙整教師申請案後,召開系(所)
1、申請表(含pdf電子檔)
2、應附文件
3、審核會議紀錄
(三)各學院於11月24日前檢附下列文件送研發處申請:
1、申請表(含pdf電子檔)。
2、應附文件。
3、審核會議紀錄(會議紀錄須含推薦名單)。
4、紙本文件及電子檔請送研發處-技術合作組承辦人(電子郵件信
四、研究發展處依本校「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獎勵要點」規定,
五、檢附國立屏東大學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獎勵要點及申請表。
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 承辦人:蔣佩純 分機14101
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敬啟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