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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研發處重要公告】112年度本校產學合作績優教師遴選公告

112年度產學合作績優教師遴選 公告

 

一、112年度產學合作績優教師遴選自即日起受理申請,教師請於10月20日前向系(所)、中心、學位學程申請,經學院審核後推薦名單及申請文件送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(本校民生校區五育樓3樓)彙辦

、申請資格:任職本校之專任(案)教師,近五年內(107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)符合以下資格者,得提出申請:

(一)近五年內具備下列其中一項條件者:

1、以本校名義承接政府機關(構)、非營利事業機構或民間企業之委辦計畫。

2、以本校名義執行有編列行政管理費之政府補助計劃。

3、與公、民營機構或企業完成技術移轉。

(二)近五年內依本校相關規定提列行政管理費、技術授權金、技術權利金及出版品版稅,累計達十萬元以上並已撥入校務基金始得列計,惟產學合作、政府補助及委辦計畫須於上列期間依行政程序辦理結案(以結案日期為計算年度)完成為準。

(三)通過最近一次教師評鑑;未達評鑑年度之新進教師,可申請提前評鑑。管理學院教師須符合國際商管學院促進協會(AACSB)認證之教師資格分類(FQ)。(請系所、中心、學位學程檢覈)

(四)完成教師履歷之登錄與更新。(請系所、中心、學位學程檢覈)

(五)善盡教師專業及研究學術倫理,且未違反本校聘約。

(六)未受任何刑事、懲戒處分及本校行政處分。

三、申請方式:

(一)教師請參考評分金額計算一覽表(附件2),檢具下列文件,建議於10月20日向系所、中心、學位學程申請:

1、申請表(附件3)(含pdf電子檔)

2、應附文件(含佐證資料、結案申請表等)。

(二)(所)、中心、學位學程彙整教師申請案後,召開系(所)、學位學程會議辦理初審,於11月3日將下列資料送學院辦理複審。

1、申請表(含pdf電子檔)

2、應附文件

3、審核會議紀錄

(三)各學院於11月24日檢附下列文件送研發處申請:

1、申請表(含pdf電子檔)。

2、應附文件。

3、審核會議紀錄(會議紀錄須含推薦名單)。

4、紙本文件及電子檔請送研發處-技術合作組承辦人(電子郵件信money@mail.nptu.edu.tw)。

四、研究發展處依本校「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獎勵要點」規定,比對申請人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;資料不符者,通知系所於3個工作天內補正,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;資料符合者,彙整提送產學合作推動委員會遴選。獲獎名單經會議遴選後陳請校長核定,並擇日頒發獎勵證明及獎勵金新台幣兩萬元。

五、檢附國立屏東大學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獎勵要點及申請表。

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 承辦人:蔣佩純   分機14101

 

 

 

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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