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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涯輔導組宣導(同學請上校務系統申請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事宜)

 112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,請各班代 轉知班上同學上網登錄已取得之證照資料,以利系辦進行審核(初審):

一、111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提出申請。(逾期不予受理)。

二、相同級別僅能補助1張證照,同一證照在校期間僅能申請一次,不得重複申請(已申請築夢展翼計畫-取得證照獎勵補助之學生不得重複申請本次奬勵)。

三、提出申請獎勵證照以前一年內(112年5月1日至113年4月30日止)取得證照為原則。

四、請班代協助通知同學申請證照獎勵前請先至「B362學生證照管理」登錄相關資料及上傳證照影本,經系辦審核通過後方可至「B363證照獎勵管理」申請。

五、同學申請案件系上線上審核(初審)後,列印以下相關表件請系主任核章後於113年5月6日(五)下班前(線上審核權限至113年5月5日),

將紙本逕送職涯發展暨教育推廣處 職  涯  輔  導  組複審:

(1)學生申請證照獎勵審核結果一覽表(初審通過)

(2)學生申請證照獎勵彙整表

六、檢附獎助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實施辦法、學生取得專業證照資格獎勵表、各系(所)專業證照獎勵標準表及「學生證照管理及證照獎勵管理系統操作手冊」(如附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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