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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屏商校區】(學雜費減免)申請期限與流程

【屏商校區】(學雜費減免)申請期限與流程

一、申請期限-每學期請於期限內辦理,逾期不候,視同放棄申請資格。

新生:
新生於9月1日-12日止辦理;逾期者於開學第一週補辦。
請備妥申請書、戶籍謄本及證明文件洽課指組辦理。

舊生:
申請第1學期:前一學期6月初至7月底,逾期者於開學第一週補辦。
申請第2學期:前一學期12月初至12月底,逾期者於開學第一週補辦。

二、申請手續 : 採紙本申請方式,請於期限內準備好相關文件,以"寄件"或洽課指組(屏商校區)進行辦理手續,若是申請"身障"減免類別者,則請親自到課指組辦理

http://www.act.nptu.edu.tw/files/11-1056-3976.php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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