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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即日起開始受理。

通     知 

一、103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即日起開始受理。

二、提出申請獎勵證照以前一年內(103年1 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)取得證照為原則。

 

三、國立屏東大學103學年度學生取得證照獎勵申請表

 

四、請班代協助向班上同學宣導,請於104年4月24(五)前回傳系辦,且於期限內提出申請。謝謝!!

 

 

 

 

PS.103學年度學生取得證照獎勵申請表,若不足使用請至系辦領取,謝謝!!

 

       電腦與通訊學系系辦敬啟104年3月2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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