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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學分採計申請審查表

通    知
轉達通識教育中心通知:
自104學年度起通識課程改為新制,為保障同學們103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生的權利增加以下措施,請同學生在修課前提出「通識學分採計申請審查表」(見附件),請各位同學注意: 


※【屏商校區】103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生:因「中國文學名篇欣賞」及「英文選讀」為3學分課程,故預抵認「中國文學名篇欣賞」及「英文選讀」可以擇修2門與國文、英文相關課程(含至他系修讀之選修課程及博雅課程)。 


為保障同學修課權利,同學如果要抵認課程前請務必先提出申請(見附件), 
請班代協助向班上同學宣導,謝謝!!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附件(點我下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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