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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學年度(105級)大四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公告

104學年度(105級)大四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公告
 

有關104學年第2學期畢業證書領取或寄送至105年9月4日止,若於105年7月-8月有暑修

課程或門檻者,仍屬6月份畢業,不算延畢生(但學生須告知系辦,以利彙整名單)。

請各班班代自4月22日起領取大四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及信封。由班代統

一收齊: (屏商校區請至教學2館教務處聯合辦公室領取;民生校區請至行政大樓2樓註

冊組領取;林森校區請至敬業樓1樓文書交換室領取)

1.請於5月13日前將信封袋繳回班代,班代請彙整後繳回民生校區註冊組

2.請同學於信封上填寫正確之姓名、地址、右下角填寫學號、班級(無須貼郵票),

   親自領取畢業證書者,不用填寫信封。

3.請大四同學至系辦公室填寫學位證書是否加註原校名,未填寫者一律為不加註(填寫

   期限至105/5/18)。

4.學位證書中、英文姓名並列,請同學至校務行政系統→學生資訊系統→ 個人資料→

   個人資料查詢核對中、英文姓名對中、英文姓名是否有誤,如有護照者英文姓名要

   與護照同。5月10日前請直接至註冊組更正,屆時證書若已製作將無法重新製作。

5.繳回信封袋時,請班代在名冊上註記繳回者,延畢或親自領取者無須填寫,並在名

   冊上註明延畢或親自領取,請將名冊與信封袋一同繳回。

6. 6月8日起至網路查詢離校手續是否全部審核通過(校務行政系統→學生資訊系統

     →離校作業→學生離校申請及審核進度查詢作業),如有單位,未審核通過須至

    該單位查詢原因,未完成者不得領取學位證書。

7.申請雙主修、輔系、跨領域學分學程證明者請於5月10日前完成申請;雙主修、輔

   系逾期不予受理。

行政系統審核

    →A0770R列印審核表→親自送至相關單位審核)

8.另外申請之證書影本、歷年成績單或學分證明,若須郵寄寄回者請檢附信封且須貼

   足郵資。

9.同學尚需在6月13日以後至圖書館辦理借還書者,請於6月17日前親自到圖書館典

   閱組登記,其餘經圖書館審核通過後將不得至圖書館辦理借還書。

10.校友資料庫登錄網址:http://webap.nptu.edu.tw/  選擇校友資訊系統填寫。校友

     資訊有任何問題可詢問分機16307

11.學生證請各班班代於6月20收齊送至註冊組(6月20日後未繳交者,請於離

   校前繳至註冊組,以利核發學位證書),經註冊組確認後,學生證會連同學

   證書一併寄回。

網址:http://www.reg.nptu.edu.tw/files/13-1051-62744-1.php?Lang=zh-tw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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