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資格 (一) 曾經習修資通訊相關專業理論課程、或曾經習修資通訊相關專業實作課程。 (二) 取得「電腦軟體應用」或「電腦硬體裝修」丙級技術士證照,具備資通訊技術能力。 請檢附成績證明文件連同申請表經系主任、院長核可後送資訊學院辦公室(分機34001)彙辦。
附件一
附件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