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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106年度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案

科技部106年度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案,請於4月26日前向系所申請,詳情如相關說明。
一、科技部106年度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案,自即日起接受申請,請於4月26日前向系所申請,俾便系所、中心(初
審)及學院、中心(複審)召開會議審核後送本處學發組(民生校區行政大樓三樓)彙辦。
二、申請資格:本校現職人員近五年曾擔任科技部三件研究計畫主持人始得申請,新聘人員不在此限。認列說明如下:
(一)近五年計畫為101年度~105年度,以科技部核定清單年度(NSC101-MOST105頭)為依據,多年期計畫分年認列
(105年核定多年期計畫僅認列第1年)。
(二)範例:核定清單NSC 101-2410-H-153-000-MY3,執行期限101.08.01-104.07.31,認列3年(件)計畫,參
照評分積點一覽表,共15點。核定清單MOST 105-2410-H-153-000-MY3,執行期限105.08.01-108.07.31,僅
認列1年(件)計畫,參照評分積點一覽表為 5點。
三、申請方式:依本校辦理科技部奬勵特殊優秀人才支給作業要點
(一)教師請參考評分積點一覽表(附件1)及學門專長分類,檢具下列文件,於4月26日前向系所、中心申請:
1.申請表(附件2)(含電子檔)
2.獎勵人員傑出研究表現說明(表B),學門專長請參照學門專長分類
3.申請項目應附文件。
(二)系(所)、中心、室彙整教師申請案後,召開系所會議辦理初審後,於5月10日前送學院辦理複審
(三) 各學院於5月22日前檢附下列文件送研發處申請:  
1.申請表(含電子檔)
2.表B-獎勵人員傑出研究表現說明及申請機構推薦理由(含word檔)
3.申請項目應附文件。
4.審查會議紀錄電子檔
5.紙本文件及電子檔請送研發處-學術發展組承辦人
四、審查程序:依本校「辦理科技部奬勵特殊優秀人才支給作業要點」規定,由學術委員會審議(預計6月1日-2日擇日
召開會議),考量各學院之專業領域,審核時依各學院屬性分別評比,按各學院積點高低分別遴選獎勵人員為原則。(推
薦名單依學術委員會議決議,確定獲獎名單以科技部核定為準)
五、106年度科技部公告獎勵金額:獎勵金新臺幣176萬7,245元、二代健保金額3萬3,755元;依據105學年第2學期第
2次學術委員會議決議,各院獎勵金額,以各院105年度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業務費之比例分配。
六、本年度獎勵人數上限:至多64人。(不超過編制內專任教學研究人員總人數之20%(321人*20%)。補助獎勵金額每
人每月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20萬元,亦不得低於新臺幣5,000元。
七、本年度獎勵期程: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
公告檢附資料:
1.科技部106年度徵件公告
2.本校辦理科技部奬勵特殊優秀人才支給作業要點(含評分積點一覽表及申請表)
3.表B-獎勵人員傑出研究表現說明及申請機構推薦理由
4.學門專長分類表
研究發展處 承辦人:曾慧倩  分機14302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林永彩  分機14303
國立屏東大學  研發處學發組
曾慧倩
聯絡電話:08-7663800#14302
傳真:08-7216934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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