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秘書室校友組公告】「國立屏東大學張平沼總裁暨陳淑珠董事長伉儷獎助學金」113

(請班代協助公告獎學金申請訊息)
【(電通系收件時間:113.09.25(三)中午前,謝謝!!)】
【秘書室校友組公告】「國立屏東大學張平沼總裁暨陳淑珠董事長伉儷獎助學金」開放申請,學院推薦符合申請資格學生1名!
 
 學院收件日:10/1(二)前彙整所有申請同學相關資料後一併提送至院辦公室,

俾利提案相關院級會議審議後推薦(預計於10月初辦理審查會議)。

 本校47級校友張平沼總裁為回饋母校培育之宏恩暨提攜後進,特設置「國立屏東大學張平沼總裁暨陳淑珠董事長伉儷獎助學金」,每年補助五名,每名獎助新臺幣伍萬元整。本獎學金開放申請,請貴院推薦符合申請資格學生1名!

 有關本案申請獎助對象、名額、資格及時間如下述,請貴院(教育學院、人文社會學院、理學院、資訊學院、管理學院)推薦符合本獎助學金申請資格之學生(每院各一名),並於113年10月15日(二)前將申請相關文件(含審查會議紀錄)逕送屏師校區秘書室校友服務組沈郁娟小姐彙辦,分機:16306,信箱:f0911728@mail.nptu.edu.tw

 ※本案申請獎助對象、名額、資格及時間如下述:

一、獎助對象:本校特殊優異表現之學生(惟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,得優先考慮)。

二、獎助名額及金額:每年補助五名,每名獎助新臺幣伍萬元整。

三、申請資格:

    (一)在學期間於學習領域上有特殊優異表現證明或其他獲獎證明者。

    (二)在校成績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,操行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者。

    (三)受領本獎助學金者,在學期間以限領一次為原則。

四、檢附資料:

  (一)申請書。

(二)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(含學科及操性成績)需蓋有學校印鑑證明,不得以影本替代。

(三)學生證正反影本或在學證明書。

  (四)優異表現證明或其他獲獎證明。

  (五)個資運用聲明暨同意書。

(六)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。

五、本案受理申請期間: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(二)止。

六、申請時間及方式:

    前項規定獎助學金,每學年第一學期由承辦單位校友服務組公告周知,於申請期限內,由本校各學院(教育學院、人文社會學院、理學院、資訊學院、管理學院)相關會議審核並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各一名,並檢附相關申請資料予承辦單位。

七、審查與發放:經由本校秘書室校友服務組審查通過後,通知各學院獲獎學生,並於校慶典禮中進行頒發。

 

 

校友服務組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