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-1系辦宣導(選課前盤點已修通過學分,作為選課規劃)(含附件:電通系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程序說明)。
115-1系辦宣導(選課前盤點已修通過學分,作為選課規劃)(含附件:電通系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程序說明)。
請班代協助:宣導(選課前盤點已修通過學分,作為選課規劃,謝謝!!)。畢業學分結構:詳細請參閱各入學年度學生學習手冊。謝謝!!
畢業學分結構:詳細請參閱各入學年度學生學習手冊。
重點提示:
修習通識教育課程不得列計為各學系或學位學程之自由選修學分。
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其學分不計入通識學分及各學系最低畢業學分。
通識-資訊課程,資訊學院各系所 (含日夜間)不必修習,不足學分數(2學分)由博雅教育課程補足。
修習他系課程【領域: 跨系所課程(無法對應課架科目)】
若規畫採認跨院選修請填具:【 跨院選修採計申請審查表】,請務必提早辦理申請作業,勿拖延以致個人權益受損。
若規畫採認本系專業必(選)修課程請填具:【電通系 學生跨系所修課程採認申請表】。
若列為自由學分,則不用填具申請表。審核時採人工審閱為【自由學分】
若修習研究所課程規畫研究所學分,不能列於大學部畢業學分(註冊組提醒不能一魚兩吃):
請於選課時依所申請系所預研生填具備註如:【預修資工系碩士課程】或如:【預修資管系碩士課程】或如:【預修電科系碩士課程】。
專業課程結構與教學科目表
◎大學部課程結構與應修學分
1.畢業學分數:128學分。
2.必修學分數:63學分。
3.選修學分數:37學分(含自由或跨院系選修學分數:20學分)。
4.通識學分數:28學分。
※選修通識中心課程不得列入本系必修、選修及自由或跨系(校)選修學分。(詳細規定請參閱【國立屏東大學通識教育課程實施辦法】)
※本系畢業門檻須符合下列任一項標準始得畢業:
(一)在學期間須考取「國立屏東大學各系專業認定標準表」中電腦與通訊學系所列(項次二或項次三中一張證照)或(項次一中二張證照),非上述標準表中的其他證照由本系課程發展委員會另行審議;
(二)加修「專業證照檢定」或「校外實習」課程任一門,始符合畢業資格。
112學年度入學生+【畢業門檻(資訊)】
|
共同必修 |
體適能 |
國防教育 |
博雅教育 |
類別 |
跨院選修 |
專業必修 |
專業選修 |
自由學分 |
合計 |
|
10 |
2-4 |
非畢業學分 |
12-14 |
至少3類,每類至少2學分 |
2 |
63 |
本系至少17 |
至多20 |
128 |
113學年度入學生+【畢業門檻(資訊)】
|
共同必修 |
體適能 |
國防教育 |
博雅教育 |
類別 |
跨院選修 |
專業必修 |
專業選修 |
自由學分 |
合計 |
|
10 |
2-4 |
非畢業學分 |
12-14 |
至少3類,每類至少2學分 |
2 |
63 |
本系至少17 |
至多20 |
128 |
114學年度入學生+【畢業門檻(資訊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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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必修 |
體適能 |
國防教育 |
博雅教育 |
類別 |
跨院選修 |
專業必修 |
專業選修 |
自由學分 |
合計 |
|
10 |
2-4 |
非畢業 學分 |
12-14 |
至少3類,每類至少2學分 |
2 |
63 |
本系至少17 |
至多20 |
128 |
※資訊學院各科系不必修習共同教育資訊課程(2學分/2小時),不足2學分由博雅教育課程補足。
112 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大學生,須修畢屏東學課程始得畢業,「屏東學」課程係指本校學術單位開設課程名稱含「屏東學」字樣之課程。修課建議如下所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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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院別 |
課程名稱 |
開課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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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社會學院學生 |
屏東學概論 |
人文社會學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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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學院學生 |
屏東學磨課師、屏東學講座、屏東學 |
博雅教育中心 |
如有異動,請同學以網頁最新公告為依據






